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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与信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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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8-07-01 22:36:42
/ 个人分类:公关原理
看到很多人有个奇怪的逻辑,即政府更值得信任。一个机构如果和政府有了关联,就更值得信任;一个机构如果是民间组织,就不值得信任;如果这个组织是商业机构,就是最不值得信任的了。
诚然,政府是由于信任和授权而产生,但是政府一经产生,就变成脱缰的野马了。每个公民微小权力的让渡造就了政府这个巨无霸,因而如何约束巨无霸就变成了一个现实的话题。由于政府缺乏竞争的天然垄断性,因而无论是宪政的约束,还是舆论的监督,都是现代政府制度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,公众也被赋予了无条件质疑政府的权力,换言之,在制度设计中,政府是不可信的成为了一个前提。所以一个事情,如果被和政府扯上关系,可信度就自然降低。
由于政府的这种特性,因而政府的职能被限定在非常狭小的范围。因而大量的NGO得以涌现,从一定程度上来讲,NGO应该是比政府更值得信任的机构。
商业机构由于其明确的逐利目标,不仅没有更不值得信任,由于竞争的存在,对商业机构的初始假定是值得信任的,是一种无罪推断,只有一种情况例外,那就是这家公司涉嫌垄断。所以我们也不难理解,微软这么一家成功的企业,在国人看来应该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企业,会受到如此多的质疑。
当然,以上说的是一般情况。因为按照这种推断,政府机构下的中国足协是不可信的,政府领导下的红十字会是不可信的,CCTV也是不可信的。
中国的情况是,政府可信是前提,基于这个前提进行可信度排序。所以CCTV一定比湖南卫视可信,湖南卫视一定比远大空调可信,这些信任都是原生的,和出生相关的。即使同样是国字号背景的机构,也有个远近亲疏之分。
然而实际在运行中,这种信任体系往往会带来大量的问题,不谈。
只是一件实质正义而程序非正义的事情,我们该如何评判?以CNCAP为例,假如CNCAP就是个混蛋,而央视通过混乱的逻辑罗列一通,然后把CNCAP定义成混蛋,我们是该叫好呢,还是该担忧?没有了程序正义,垄断者就拥有了任意黑白的权力。这是否就是公民之福?祈祷自己不要成为下一个就好了。
如果我是宇宙TV,认为CCTV年度汽车大奖有猫腻,在路边找几个人采个访,然后就大肆质疑CCTV年度汽车评选的黑幕,质疑年度车得主厂商利用CCTV奖项的宣传行为,CCTV恐怕也会积极捍卫我的言论自由吧。
当然我不会做这样一件事情,因为我除非看到了其中的交易,否则即使我心里一百个认定这里面有猫腻,我也不能说出来。
但是CCTV不一样,因为其天然是被信任的,其是无竞争的,他的权力是可以被滥用而不被质疑的,而这种滥用会因为实质正确而被广泛叫好的。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行为,干嘛不做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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