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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CTV不懂NCAP 更不尊重自己的职业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2008-06-25 11:54:52

近期突然发现,以央视为首的媒体,开始针对CNCAP说事。

然后有很多知名和不知名的汽车博客也开始向CNCAP开炮。

看完之后,确实对CNCAP的资质和一些操作有些怀疑,说他是牙防组第二,也许靠谱;但是CCTV貌似战斗檄文的报道中的诸多质疑和指责,却让人觉得找到了靶子,但是发射的炮弹却偏得太远。

也许CCTV由于其强势媒体地位已经习惯了大棒式的批判报道,但是还是要提醒,靶子在那,还要找准准星。

质疑一:由私有组织操办

 “一个比国家标准还要高的东西,听起来C-NCAP这个机构应该是权威的国家机关,或者是国家认可的制定标准的机构,那么果真如此吗?我们不妨先认识一下C-NCAP,这是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提供给记者的一份宣传资料,在这份资料中记者发现,这个中心下属14个部门及全资公司,另外还有7个控股公司,而其中并没有C-NCAP。C-NCAP只是从这14个部门中的汽车标准化研究所、天津汽车检测中心、以及汽车技术情报研究所抽调了30多人组成的,既没有资金,也没有编制。他们打出C-NCAP星级评价这张牌,第一步就是为了提高他们企业的知名度。”

 凭什么比国家标准高的东西的执行机构就应该是权威的国家机关?这个道理就好像新闻做得比CCTV还好的单位就一定要是国家媒体的道理一样。事实上民间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是非常正常的事情,国家标准只是一个最低准入而已。

 认为私有组织就一定不公证,这个逻辑是不正确的,即使是一个商业工作来操作一个事情,未必就会做不公证的事情,也就是说公证和出身没有天然的关系。

质疑二:厂商可以提供车辆

 质疑原文对ncap的介绍“国家指定一个绝对中立的公益性机构,使用国家划拨的经费买车,通过碰撞试验,给车型打分,确定汽车的安全星级,这些标准被汽车业内部公认为是最权威的”

 事实上NCAP和国家并没有记者想象的那么紧密的关系。欧洲NCAP的经费来自各成员单位,也接受厂商付费的测试。换句话说,公正不公正,其实和谁出钱也没有必然的联系。国家掏钱并不是结果公正的必要条件。

 不挣钱可以,但是白白扔进去2000万,恐怕没有企业愿意做这样的冤大头,采访时记者终于了解到其中的秘密,事实上,从2006年至今,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虽然是自己掏钱测试,但是碰撞试验后被损坏的汽车和数据都可以卖个好价钱,撞毁的汽车按当时购买的价格一分不少卖给厂家,此外测试现场的数据则可以卖到49万,而对厂家自己申请星级评价的,由于汽车款、试验费38万已经提前支付,所以厂家要拿到各种数据还需缴纳11万。

 这个逻辑就更怪了,人家说了自己不以盈利为目的,你非要以“你不挣钱就是傻子”的逻辑来反驳人家,这个逻辑就好像是雷峰被冤枉一样,“你说你帮助别人是不求回报,谁信啊,除非你是傻子”。这样说并不表示赞同cncap是雷峰,只是这个论证的逻辑太混蛋。

 记者在质疑了白扔2000万的冤大头之后,又开始质疑CNCAP的收费制度。这里面又存在一个矛盾:如果对方亏损2000万是傻子,那么对方收取一定的费用不就变得不傻了吗?为什么后面又要拿收费数字说事呢?因为说到底,记者仍然未能给出一个结论:即对方收取了费用=对方盈利了。因为即使对方收取了费用,并不表示对方就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

质疑三:既非国家标准也非行业标准

 原文“记者调查了解到,给众多汽车做出星级评价的C-NCAP既不是国家标准,又不是行业标准,仅仅是C-NCAP这个机构自己定的

 还是回到刚才的问题,一个机构自己定的标准,就一定不合理吗?没有必然联系吧。即使标准不合理,这也是双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,这点其实无从批判。你只能说CNCAP做得很傻,水平太低,但是不能质疑对方在一个很傻的标准下进行了公正的操作。

如果各位仔细阅读CCTV的这篇报道,就能发现其中逻辑漏洞太多了,典型的一个为批判而批判之作。如果真要打垮CNCAP,其实很简单,找出CNCAP在既定标准和规则下,篡改试验流程和实验结果的证据来。

原文中引用了日本对JNCAP的介绍,读者也可以去看看EuroNCAP的介绍,里面规定了厂商能多大限度参与到测试之中去。诚然厂商不能左右测试结果,但是厂商对于测试过程是有知情权的,单方面对于厂商的缺席宣判也是不正义的。

说到底,结果公正与否,绝非CCTV记者从这么浅层次的剖析和论证可以得出的。如果要质疑对方结果的公正性,请拿出具体违规操作的证据来,否则,虽然迫于CCTV强势媒体的淫威,不敢告你诽谤,但是这样的报道传出来,你就不怕丢人么?


TAG: 碰撞试验 汽车 安全 ncap cncap cctv

引用 删除 Guest   /   2008-07-04 14:12:51
评论的很客观
引用 删除 Guest   /   2008-06-30 22:56:55
5
引用 删除 汽车人   /   2008-06-30 02:45:33
C-NCAP是有幕后黑手的,不过也是做些小动作,影响不了大局
邹文标的个人空间-BrandPrefer公关智慧 引用 删除 邹文标   /   2008-06-26 09:22:01
可能我们只是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。

我只是站在媒体新闻运作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,和汽车产业无关。也就是说,央视曝光牙防组,曝光分众无线,都没有问题,因为其手法令人信服,曝光cncap之所以我认为有问题,不是因为cncap无懈可击,而是cctv没有做足功课就开始大放厥词。
老顽童的个人空间 引用 删除 老顽童   /   2008-06-25 18:21:12
原帖由邹文标于2008-06-25 13:54:15发表
谢谢潘总的指正。

我还算心平气和吧,CCTV说话的权力肯定是轮不到我来捍卫的。

说实话我是没看懂


其实,CCTV到底质疑什么,真很重要吗?我觉得:重要的是--CCTV先把这个事情说出来了!
此时此刻,我觉得不应该拷问CCTV,而更应该去关注CNCAP究竟怎么走下一步。
第三方的汽车安全检测机构,的的确确有存在的必要,那么应该怎么发展呢?应该怎么去建立自己的权威和公正呢?应该怎么让消费者信任呢?--这个,才更值得汽车人、汽车公关人去深思。
对吗?
引用 删除 我说的对吧   /   2008-06-25 16:01:42
原帖由老顽童于2008-06-25 13:16:18发表
文标老弟:
首先,请压压火气,生气是拿别人的缺点折磨自己嘛,呵呵。
其次,对你的视角和分析赞一个!


同意,不论CCTV心理多阴暗,手段多恶劣,只要为消费者出头的事情,都值得赞扬
引用 删除 Guest   /   2008-06-25 16:00:54
5
引用 删除 Guest   /   2008-06-25 14:56:56
给汽车颁发星级标准的NCAP,自从变成了C-NCAP,以自己的标准、自己的规则、自己的话语权给各个汽车品牌颁发安全星级的时候,无论是它的表现还是各个厂家的表现,都让人值得深思。正像评估机构自己介绍的那样,C-NCAP隶属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参与汽车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。对于它来说,中国的汽车厂商分为两类,不过并不是“安全”和“不安全”,而是“客户”和“非客户”。对于C-NCAP这样一个自订规则、收费测试的机构来说,当商业的味道越来越大的时候,它更像是一家公关公司,而不像是一家公正、透明、权威的汽车安全标准测试机构,已经失去了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存在意义
引用 删除 Guest   /   2008-06-25 14:53:38
记者终于找到了C-NCAP的所在地——天津市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,C-NCAP管理中心综合事务部负责人李维菁:“首先我们这个规则出台,它不是一个类似国家标准,或者是行业标准的东西,可以说相当于一个企业标准,就是说,我们中心自己出的一个标准,可以相当于一个企业标准,但它只是一个规则,就这企业标准是我们自己定的,这个主动权是在我们。”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:“和企业,这么多的厂家,零部件生产厂家和汽车整车生产厂家,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经济联系,那么你指定的这个标准和以此标准来检测车辆的公正性,肯定要受到人们的质疑,也就相当于,你既当裁判员,又当运动员。尽管你不是车辆的生产者,但是你和车辆生产者存在着密切的经济联系,那么就给人一种感觉,是自己人在检测自己人,自己在评判自己,那么他的公允性就一定要受到质疑。”
邹文标的个人空间-BrandPrefer公关智慧 引用 删除 邹文标   /   2008-06-25 13:54:15
谢谢潘总的指正。

我还算心平气和吧,CCTV说话的权力肯定是轮不到我来捍卫的。

说实话我是没看懂,央视到底是想质疑其资格,还是质疑其发布的结果,或者是二者都有,即使二者都有,每个层面的质疑的逻辑也应该是清晰的,不应该参合在一起。

资格的质疑其实应该引发的是探讨,报道更多方的声音,而非立马进入质疑性批判;结果的质疑更不能想当然,必须要有证据,若不是如此,恐怕媒体就太好做了。看谁不顺眼,做一些边缘的调查,就可以进行横加批判和指责。

所以,如果我们并不去恶意的怀疑央视的动机的话,只能说他们的专业素养出了问题了。

这次央视的批判和质疑,我没有看到以前央视批判的力度,结论来得太容易,论据太虚,论证太不严谨。
老顽童的个人空间 引用 删除 老顽童   /   2008-06-25 13:16:18
文标老弟:
首先,请压压火气,生气是拿别人的缺点折磨自己嘛,呵呵。
其次,对你的视角和分析赞一个!
我个人认为不能把CNCAP与“牙防组”相提并论,这是两个不同的“东西”。汽车安全问题,是关乎生命的大事,不仅厂商有责任,国家管理机构更有责任。CCTV作为一家媒体,对社会质疑CNCAP的声音进行报道,是非常正常的事情,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,至少CCTV关注消费者安全问题了!--这当然是好事,值得赞扬。
CCTV也是一家媒体,作为媒体,就应该有鲜明的媒体观点,无论这个观点正确与否,都可以表述。当然,前提是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,产生的观点。我个人也看了全部的节目,并没有发现报道内容有明显失实之处。至于CCTV的观点,完全可以引发社会舆论的争论,而大可不必加以指责。换句话,你可以不同意CCTV的观点,但是必须捍卫CCTV说话的权力。
你说,对吗?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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